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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南侧9.90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公司    发布于:2025-05-06   点击次数:556    文字:【】【】【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南侧9.904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6′7.05″,北纬23°9′8.78″,地块总面积为6602.9m29.904亩)。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从事耕作、种植等农业活动,从未从事过工矿等生产经营活动;在2023年完成征地后,地块一直处于农田、耕地原始状态,未曾进行任何平场活动。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提供的《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92]附图》,本调查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87号)等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下一步的土地用途变更及开发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目标地块20241226日划拨给了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故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的委托,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

调查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于20253-4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包括对地块历史沿革和自然环境调查,分析和明确目标地块内活动是否存在土壤潜在污染源及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等。其中,2025325日,项目组对地块及周边情况进行了首次现场踏勘;32649日期间,开展了地块内及周边历史资料的收集汇总;此外,项目组于2025326日,采用XRF手持式检测仪和PID检测仪对本地块土壤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分析采样深度为1米,每个快筛点位采集2个样品,合计采集14个样品(A1~A7,其中A7土壤属于南侧房地产开发单位占用地块的边坡覆土,其余样品均为地块内原始土壤)土壤样品,主要检测因子为重金属指标(铅、铜、锌、镍、钒、钴、锑、镉)、无机物(砷)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根据地块快速筛查检测结果,本地块快速筛查点位的表层土的各检测因子检出值均均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无异常情况

本地块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针对各要点的符合性对本地块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南侧9.9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目标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图分析,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历史至今的用地性质一直是农用地,从事耕作、种植、鱼塘等农业活动历史上未开展过工业活动,未曾作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目前,本项目地块现状为香蕉林,处于荒废状态,地块内荒草丛生

目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大致可划分为以下时期,简述如下:

2000年以前,地块内农用地均为水田,用于种植水稻。

2000年至2011年,地块内农用地作为旱地使用,主要种植瓜果蔬菜等农作物。

2012年至2017年,地块内农田主要种植香蕉、玉米、蔬菜等,其中,2012年开始,地块内的南侧区域被村民开挖成鱼塘进行养鱼,并在鱼塘南侧和西侧岸边搭建了大棚(大棚主要用于农民休息、农具放置和绿植栽培等用途)。

2018年,本地块外的东侧和南侧地块被广东珠江新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珠投”)用于开发建设房地产,对原本处于本地块东侧的矮岗河支流(2000年以前,该支流主要用途为该片区的农田灌溉及排洪排涝;2000年之后,区域农用地改种旱作后,该支流主要用途为排洪排涝)进行改道,改道之后的矮岗河支流从本地块内东北角进入,穿越香蕉林地至西南角鱼塘出地块,再向南排入矮岗河,其余区域均为农田,用于种植香蕉。

2021年,原鱼塘南侧和西侧岸边的大棚全部被拆除,其余区域保持不变,均为农田,用于种植香蕉。

2022年至今,原鱼塘南侧拐角区域被房地产开发单位建成边界护坡,其余区域保持不变,均为农田,用于种植香蕉。此后本地块用地状况一直未变。

本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未曾变更过用地性质。目前,原鱼塘大部分区域已被河道开挖时的泥土填埋形成杂草地。地块内河道采用开挖式施工方式,不涉及填方,不存在外来填土。南侧拐角区域被房地产开发单位建成边界护坡,边界护坡现状种植了绿植和蔬菜,护坡填土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单位建设过程中开挖暂存的表土,后期用来恢复,不属于污染土壤。目前本地块现状为香蕉林,处于荒废状态,地块内杂草丛生。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无生活垃圾堆放点,且现场未发现罐、槽泄露和废弃物临时堆放等污染痕迹,无刺激性气味区域,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2)地块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地块周边环境主要分布有房地产、道路、河流、农田等;其中,历史上东侧2015年以前一直为农田,2015年被开挖成水塘,2018年开始平场,开始建设珠江广场二期,目前地块东侧已建成珠江广场二期的篮球场、花园绿地和大楼。

南侧:2017年以前为水塘、农田和小山丘,2017年开始平场,开始建设为珠江广场一期,目前已建成为珠江广场一期大楼和硬底化空地,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不流经本地块

西侧:2020年以前一直农田;2021年被平场,开始建设市政道路及河道开挖,目前已建设成为新源路和矮岗河支流

北侧:2018年以前为农田;2018-2019年东北角地块被村民建设成大棚,其余区域均为农田;2019年大棚被拆除后恢复为农田后一直保持至今。

调查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得知,周边地块历年一直都是农田、水塘和小山丘。水塘边搭建的大棚主要为农民休息、农具放置等用途;地块外南侧的小山丘周边分布有零散3~4户居民楼,不涉及工矿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地块外东侧和南侧地块自2017年至今均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小山丘被平整,居民楼拆迁。地块周边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

综上所述,周边工业企业历史生产经营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综合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周边工业企业历史生产经营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南侧9.904亩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在地块开发利用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调查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沿红线设置围蔽措施,禁止在地块内倾倒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禁止在地块内进行生产加工、取土、开挖等扰动该地块的行为。在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鉴于地块内现有河道主要用途为排洪排涝,建议土地使用权人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河道使用功能,在开发过程中通过可行的设计方案或统筹规划,确保地块建成后所在区域排洪排涝功能不因本地块开发建设而丧失,确保所在区域不因本地块开发而造成洪涝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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