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图片
图片
  • 1
  • 2
  • 3
  • 4
  • 5
  • 6
图片
全站搜索
新闻详情
番禺区2016年环保法律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1-15   点击次数:7047    文字:【】【】【

为深入学习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于1月12-13日在我院举办了环保法律培训班,番禺区环保局局长周建中、书记江榕明三十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主要围绕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展开,具体内容包括《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十条》《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等。(文/  鲁珍)

 
 
 
友情链接
图片
图片
自定内容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办公室电话:0757-8177319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邮编: 510655 / 528216
  粤ICP备12046464号
插件标题